## 山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一、 简介《山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是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规。该条例于2021年9月24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替代了原有的《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二、 主要内容本条例共七章五十六条,对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
- 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社会参与等基本原则。 - 强调城市绿化应当遵循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规划与建设
- 强化了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明确了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的确定和公布。 - 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绿化要求,明确了绿地建设标准、绿化方案审查等内容。 - 鼓励建设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三)保护与管理
- 明确了城市绿地的保护范围和措施,禁止擅自占用、改变绿地性质或者砍伐、迁移、损坏树木花草等行为。 - 规定了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 - 明确了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责任,规定了养护管理标准和要求。
(四)法律责任
- 加大了对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 明确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的法律责任。### 三、 内容详细说明
(一)规划与建设
1.
绿地系统规划
: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绿地系统规划应当明确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并向社会公布。 2.
绿化建设
:-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先绿化后建设的原则,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绿化方案进行绿化建设,确保绿化工程质量。 3.
鼓励立体绿化
:- 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利用屋顶、墙体、桥体、道路等建设立体绿化。- 政府应当对立体绿化建设给予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二)保护与管理
1.
城市绿地的保护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改变绿地性质或者砍伐、迁移、损坏树木花草。-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进行举报。 2.
古树名木保护
:- 对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迁移、刻划、攀折古树名木。 3.
养护管理
:- 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养护管理,保持绿地整洁、美观、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绿地的设施和设备。
(三)法律责任
1.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2.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总结《山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出台,为加强山东省城市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五、 建议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山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建议: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绿化意识和法律意识。 2. 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3.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的顺利进行。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把山东省的城市建设得更加美丽宜居。
山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一、 简介《山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是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规。该条例于2021年9月24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替代了原有的《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二、 主要内容本条例共七章五十六条,对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总则**- 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社会参与等基本原则。 - 强调城市绿化应当遵循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二)规划与建设**- 强化了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明确了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的确定和公布。 - 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绿化要求,明确了绿地建设标准、绿化方案审查等内容。 - 鼓励建设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三)保护与管理**- 明确了城市绿地的保护范围和措施,禁止擅自占用、改变绿地性质或者砍伐、迁移、损坏树木花草等行为。 - 规定了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 - 明确了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责任,规定了养护管理标准和要求。**(四)法律责任**- 加大了对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 明确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的法律责任。
三、 内容详细说明**(一)规划与建设**1. **绿地系统规划**: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绿地系统规划应当明确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并向社会公布。 2. **绿化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先绿化后建设的原则,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绿化方案进行绿化建设,确保绿化工程质量。 3. **鼓励立体绿化**:- 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利用屋顶、墙体、桥体、道路等建设立体绿化。- 政府应当对立体绿化建设给予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二)保护与管理**1. **城市绿地的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改变绿地性质或者砍伐、迁移、损坏树木花草。-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进行举报。 2. **古树名木保护**:- 对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迁移、刻划、攀折古树名木。 3. **养护管理**:- 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养护管理,保持绿地整洁、美观、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绿地的设施和设备。**(三)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2.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总结《山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出台,为加强山东省城市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 建议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山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建议: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绿化意识和法律意识。 2. 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3.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的顺利进行。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把山东省的城市建设得更加美丽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