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珠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全文)

# 珠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简介 《珠海市城乡规划条例》是珠海市为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自实施以来,对推动珠海市城市建设和乡村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一章 总则 ### 1.1 制定目的 本章明确了条例的立法目的,包括保障城乡规划的科学编制与有效实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城乡建设品质,以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2 规划原则 条例强调城乡规划应遵循“以人为本、生态优先、集约高效”的原则,统筹考虑城乡发展需求,注重区域协调和长远发展。---## 第二章 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 ### 2.1 编制主体 本节规定了城乡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由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 2.2 编制程序 条例要求城乡规划编制需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并依法进行公示和听证,确保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2.3 审批流程 城乡规划编制完成后,需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后方可正式发布实施。同时,跨区域的重大规划项目还需报上级政府批准。---## 第三章 工业用地规划 ### 3.1 工业园区布局 本节明确了工业园区的选址标准和功能分区要求,强调应集中布局在城市边缘地带或独立区域,避免对居民生活造成干扰。### 3.2 绿色环保要求 条例要求新建工业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鼓励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3.3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条例规定工业用地开发强度不得低于规定指标,闲置土地将依法收回并重新分配。---## 第四章 农业与养殖业规划 ### 4.1 农业用地保护 本节强调农业用地的严格保护,禁止擅自改变用途。同时,鼓励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建设。### 4.2 养殖业布局优化 针对养殖业,条例提出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防止污染水体和空气。### 4.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条例还要求完善农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五章 园林景观规划 ### 5.1 城市绿地系统构建 本节规定城市绿地应按照人均不少于一定面积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城市绿地体系。### 5.2 沿海景观保护 作为沿海城市,珠海市特别重视海岸线和滨海景观的保护。条例明确要求沿岸建筑高度和密度要符合景观规划要求。### 5.3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丰富的区域,条例要求保留原有风貌,适度开发旅游产业,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 第六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 6.1 执法监督 本节明确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包括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措施,确保规划执行到位。### 6.2 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以罚款甚至责令停工。---## 结语 《珠海市城乡规划条例》是一部全面覆盖城乡发展的综合性法规,其实施有力促进了珠海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未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该条例仍需不断修订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

珠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简介 《珠海市城乡规划条例》是珠海市为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自实施以来,对推动珠海市城市建设和乡村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一章 总则

1.1 制定目的 本章明确了条例的立法目的,包括保障城乡规划的科学编制与有效实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城乡建设品质,以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2 规划原则 条例强调城乡规划应遵循“以人为本、生态优先、集约高效”的原则,统筹考虑城乡发展需求,注重区域协调和长远发展。---

第二章 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

2.1 编制主体 本节规定了城乡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由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

2.2 编制程序 条例要求城乡规划编制需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并依法进行公示和听证,确保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2.3 审批流程 城乡规划编制完成后,需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后方可正式发布实施。同时,跨区域的重大规划项目还需报上级政府批准。---

第三章 工业用地规划

3.1 工业园区布局 本节明确了工业园区的选址标准和功能分区要求,强调应集中布局在城市边缘地带或独立区域,避免对居民生活造成干扰。

3.2 绿色环保要求 条例要求新建工业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鼓励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3.3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条例规定工业用地开发强度不得低于规定指标,闲置土地将依法收回并重新分配。---

第四章 农业与养殖业规划

4.1 农业用地保护 本节强调农业用地的严格保护,禁止擅自改变用途。同时,鼓励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建设。

4.2 养殖业布局优化 针对养殖业,条例提出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防止污染水体和空气。

4.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条例还要求完善农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五章 园林景观规划

5.1 城市绿地系统构建 本节规定城市绿地应按照人均不少于一定面积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城市绿地体系。

5.2 沿海景观保护 作为沿海城市,珠海市特别重视海岸线和滨海景观的保护。条例明确要求沿岸建筑高度和密度要符合景观规划要求。

5.3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丰富的区域,条例要求保留原有风貌,适度开发旅游产业,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

第六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6.1 执法监督 本节明确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包括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措施,确保规划执行到位。

6.2 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以罚款甚至责令停工。---

结语 《珠海市城乡规划条例》是一部全面覆盖城乡发展的综合性法规,其实施有力促进了珠海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未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该条例仍需不断修订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